价格举报中心承诺制度
一、执行价格举报受理制度。受理人员使用文明用语,实行执法忌语,做到热心、耐心、细心。
二、严格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规程,做到有报必接、有诉必查、查必有果。
三、实行举报案件限时办理。一般咨询当场答复。不属于价格部门管理管辖的,五日内移送,并告知举报人。一般案件三日报批,一个月内办理完毕;案情复杂的,经领导批准,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,但不得超过三个月。需延期办理的及时向举报人作出延期说明原因。
四、根据案情和举报人合理要求,实行办理举报人员回避制度。严格执行举报人保密制度。对重大价格举报实行对举报人奖励制度。
五、严格执行价格举报工作纪律,遵守价格举报人员守则,文明办案,接受社会监督。有推诿、拖延、泄密等行为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