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公告
2004
26


  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(2004年度)》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学技术部、商务部联合修订,现予以发布。供各部门、各地区及有关机构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时参考使用。
  附件: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(2004年度)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四年四月三十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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